本帖最后由 武穴热线-锋哥 于 2019-3-11 16:13 编辑
3月10日10时许,龙潭派出所民警办案途经滨江公园时,偶遇盗窃嫌疑人刘某,民警立即下车将其抓获。 经查,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因盗窃被判刑,2018年4月刑满释放;2018年10月,其再次因盗窃被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行政拘留,拘留期满后,刘某回到武穴,但其不思悔改,仍然恣意妄为、继续盗窃作案。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,在武穴市城区内,趁临街门店无人值守或门店内受害人睡觉、工作正忙之机,盗窃手机、现金或拎包作案。作案得手后,刘某用偷来的手机盗刷他人手机微信、支付宝现金,并持他人信用卡进行pos秒刷套现,再到武汉某超市刷卡购买高档香烟后变卖获得赃款,最后低价将盗窃来的手机销赃。 据刘某初步交代,3个月时间在武穴已作案11起,涉案价值5万余元。 目前,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,涉嫌盗窃共犯、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嫌疑人等侦查工作正进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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