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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穴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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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济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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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3-19 03:44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



  “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,你们未能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有损未成年人权益,现向你们发出家庭教育令。”近日,武穴法院梅川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过程中,发现案涉监护人存在家庭教育缺失、不当的情况,为规范其家庭教育行为,向其发出《家庭教育令》。

武穴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令







本案中,张芳(化名)诉称其与李勇(化名)通过网络相识相恋,2010年生育一子李小(化名),2011年登记结婚。婚后,李勇沉迷赌博,导致双方经常争吵,李勇多次对张芳家暴,双方于2020年分居至今。张芳认为,现双方感情破裂,无和好可能,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

本案审理期间,承办法官发现:张芳和李勇作为监护人,对未成年子女李小疏于监管,导致李小家庭教育缺失。考虑到要为李小提供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,承办法官决定优先调解,从关爱呵护李小的角度,耐心做张芳、李勇的思想工作,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,尽可能减少离婚对李小的负面影响。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一致协议,约定:张芳与李勇自愿离婚;李小由李勇抚养成人,张芳每月支付李小的抚养费800元、直至李小年满十八周岁时止。在作出调解协议的同时,为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呵护李小健康成长,承办法官依法向张芳、李勇发出《家庭教育令》和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,责令其在约定时间到梅川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之后,张芳和李勇签署了《主动履责承诺书》。



这是今年以来,武穴法院发出的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。下一步,武穴法院将继续关注涉未成年人案件,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,督促家庭教育不当或教育职责缺失的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以司法的力量和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同时,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,为未成年人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。

来源/武穴市人民法院

编辑/苏晴 陆治名责编/范劼编审/吴志刚总编审/郭占军出品人/邹罡投稿邮箱/2305404680@qq.com▌版权声明:本文仅作分享之用,文章及插图版权属于原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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